家校同心护成长·多维守护伴青春 ——记昆明市第三中学经开区学校初2028届家长学校(总第69、70期)
发布时间:2026年6月26日
发布单位:德育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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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持续深化家校协同育人工作,全面呵护青春期学生身心健康,昆明市第三中学经开区学校先后开展第69期心理健康专题讲座与第70期预防校园欺凌普法讲座,分别邀请专家龚毅老师与专业律师贺钰婷老师授课,凝聚家校合力,全方位守护学生平安、健康成长。
云南省中医医院脑病科主任医师、国家司法鉴定人、中级心理治疗师,兼任云南省康复医学会精神康复专委会常委、云南省心理卫生协会理事、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指导专家、云南中医药大学兼职教授。主持多项科研课题,发表论文10余篇(SCI 2篇、核心期刊5篇),获省级优秀论文奖5篇。
外交学院法学学士,北京德恒(昆明)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。先后为省教育厅、昆三中、师大实验中学、南开日新学校等数十家学校及教育机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,专业能力与服务质量广受好评。
家校共育,同心同行,守护青春“心灵”成长——青少年心理问题的识别与干预
2026年4月21日,学校组织第69期家长学校心理健康专题讲座,聚焦“青少年心理问题的识别与干预”,特邀龚毅老师主讲。家长们倾心聆听,积极互动,现场学习氛围浓厚。
龚毅老师结合近二十年权威数据,分析青少年心理健康现状:抑郁、情绪障碍等问题逐年增多,凸显心理教育的紧迫性。他结合临床案例,拆解青春期叛逆与心理问题的本质区别,系统梳理心理危机典型信号:不明外伤、作息紊乱、食欲骤变、情绪起伏、消极厌世、封闭自我、私自囤药等,引导家长从生活细节中捕捉孩子的隐性危机。
讲座紧扣学校“修己安人、琢玉成器”的育人理念,强调心理健康是立德树人的重要基石。龚老师倡导家长主动学习心理知识,以积极包容的心态陪伴孩子,并援引陶行知教育理念,指出教育的初心是守护孩子向阳而生。针对亲子沟通难、情绪疏导难等现实痛点,龚老师从中西医结合与心理干预的角度,分享了实用方法:一是长期观察孩子的持续性变化,不简单归为“叛逆”;二是摒弃指责说教,学会共情倾听、平等对话;三是根据情绪问题程度分级应对——轻微情绪困扰以家庭陪伴为主,中重度困扰则联动学校心理教师与专业医疗机构,切实落实早发现、早干预。
整场讲座秩序井然,家长们专注聆听、认真记录,充分体现对孩子心理健康的高度重视和对家校共育工作的支持。
2026年6月4日晚,学校举办第70期家长学校专题普法讲座,面向初一年级全体家长,特邀贺钰婷律师作宣讲,旨在增强家长法治意识,构建家校协同防范校园欺凌的防护网。
贺律师以权威数据开篇:超六成受访者曾遭遇校园欺凌,其中40.1%担任过旁观者,35.7%有过被欺凌经历,表明校园欺凌并非个例,防治刻不容缓。她全面拆解五大欺凌类型(身体、言语、关系、网络、性欺凌)及四类角色(施暴头目、协同施暴者、受害者、旁观者),帮助家长精准辨别隐蔽的欺凌行为。
在普法环节,贺律师围绕《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等法律法规,清晰划分12周岁、14周岁、16周岁对应的刑事追责条款,梳理结伙斗殴、携带管制器具等九类严重不良行为,明确学校惩戒、法律追责及专门学校矫治等后果。结合真实判例,说明施暴学生及监护人需承担医疗费、伤残赔偿金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民事赔偿,让家长认清纵容欺凌的沉重代价。
针对家庭教育场景,贺律师分两类提供指导:若孩子疑似遭受欺凌,切忌质问施压,杜绝“为什么偏欺负你”等话语,改用共情交流;第一时间留存伤情照片、聊天记录等证据,按“固定证据—报备学校—报警处理—依法诉讼”流程维权。若自家孩子出现欺凌苗头,家长须正视问题,引导孩子主动担责,配合学校化解矛盾,杜绝以暴制暴。同时,不要给受害孩子贴“受害者”标签,避免固化负面心理认知。
两场讲座将专业知识、真实案例与实操方法紧密结合,从心理健康与法治安全两大维度,有效补齐家长教育短板。家长纷纷表示,通过学习清晰掌握了法律边界、心理识别与疏导技巧及欺凌应对方法,收获颇丰。
此次系列活动进一步夯实了家校共育根基,强化了家长监护责任与育人能力。未来,学校将持续依托家长学校平台,从心理健康、法治安全、行为规范等多维度精准发力,以专业力量守护学生心灵,以暖心陪伴助力学生成长,全方位护航每一位学子身心健康、向阳前行。
图片提供:初一年级
撰稿:杨春梅、唐琴
一审:吴伟锋
二审:保陈静
三审:吴永峰
设计推送:许芊芊